类与类之间的关系

继承关系(泛化关系):带空心三角形的实线表示,箭头指向父类。继承关系可以继承非抽象类也可继承抽象类。
关联关系:一个类作为另一个类的成员变量。可分三类:单向关联、双向关联、自关联(即链表)。带箭头实线表示,指向被关联的一方,单向关联一个箭头、双向关联两边都带箭头、自关联自己指向自己。
聚合关系:整体与部分的关系。例如:汽车由引擎、轮胎、车灯等组成,森林由植物、动物、水、阳光等组成。关系比较松散,当森林类被析构时,引擎、轮胎、车灯类不会被析构,即引擎、轮胎、车灯可以脱离整体而单独存在。用带空心的菱形的直线表示,菱形指向整体。
组合关系:整体与部分的关系。例如:头由嘴巴、鼻子、耳朵、眼睛构成,树由树根、树干、树枝、树叶构成。组成的部分对于整体来说缺一不可。析构整体的时候需要将部分全都析构。用带实心菱形的直线表示,菱形指向整体。
依赖关系:是一种使用关系。例如:将一个类的对象作为另一个类中方法的参数,在一个类的方法中将另一个类的对象作为其的局部变量,在一个类的方法中调用了另一个类的静态方法。用带箭头的虚线来表示,箭头指向被依赖的一方。
关系的紧密程度:继承>组合>聚合>关联>依赖

标签: none

添加新评论